“萤火之星”评选标准为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倡导良好社会风尚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方面作出表率和榜样,在日常工作超标准服务、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,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、群众公认。
评选类别分为精准服务、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三类。每月“萤火之星”候选人经公示投票、征求意见、评委会评审等环节综合评选,产生3名(多人同一事迹的算一名)“萤火之星”,类别不限。城阳巴士将从每月产生的三类“萤火之星”中各择优推荐1名上报青岛市文明办参评青岛市“文明市民”。
1.每月“萤火之星”候选人投票时间为当月5日8:00——7日24:00。
2.评选活动采用青岛文明网网页、“城阳巴士-萤火之光”公众号进行投票。
3.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候选人,投票时勾选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框即可。
4.每个IP地址每24小时最多投票10次,每次投票最少选3人,最多选6人,类别不限,少选或多选均无效。
5.投票坚持自愿原则,严格遵守投票秩序。对于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发现,选票一律作废;情节严重的,取消相关候选人评选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