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“感动青岛”十佳人物评选标准为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倡导良好社会风尚,在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方面作出表率和榜样,在日常工作、生活和人际交往中,品德高尚、事迹感人、群众公认。评选类别分为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五类。评选对象包括青岛市做出过突出事迹的本地人(群体)和外地人(群体)、在外地和国外做出卓越成绩的青岛人(群体)、在青岛市做出感人事迹的外国人(群体)
1.投票时间为1月12日10:00—1月19日24:00。
2.本届评选均采用网络投票。点击青岛文明网2014年“感动青岛”评选活动专题,进入投票页面,按要求投票。
3.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,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号码,不填、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;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。
4.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候选人共38名。投票时勾选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框即可。
5.每位投票人对每位候选人限选1次,每人每次投票最少选5人,最多选10人。少选或多选无效。
6.一个身份证件号码限投票一次,若重复投票,以第一次结果为准。
7.在投票过程中,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。
8.每一IP每小时最多投票一次。
9.评选坚持自愿原则,严格遵守投票秩序。对于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发现查实,选票一律作废;情节严重的,将取消相关候选人评选资格。
备注:
身份证、电话信息,该信息不对外公开,对您的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。